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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慧、王都鹏 编辑:何冰 2018-01-05 21: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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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记者刘慧、王都鹏)证监会近日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2宗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

  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佳电股份通过少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别虚增利润1.58亿元、0.40亿元;2015年,佳电股份将前期调节的利润从2015年1月份开始逐月分期消化,直至全部转回,2015年累计调减利润总额1.98亿元。佳电股份2013年度至2015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佳电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佳电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明、梁喜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20万元罚款;对20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对赵明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梁喜华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宗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2013年及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在为登云股份IPO及2014年年报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违反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构成证券法第226条第3款所述“证券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或者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的行为;在为登云股份2013年年报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登云股份2013年年报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构成证券法第223条所述“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信永中和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88万元,并处以22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郭晋龙、夏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还对吴峻乐控制使用信托计划证券账户操纵市场,中泰证券、易所试合谋操纵市场,宁波富邦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慧、王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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