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访局邀律师参与接访近1年:引导理性表达 守护法治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张璁 编辑:郑珂 2017-08-16 09:04:22
时刻新闻
—分享—

  “你坐在信访接待大厅,难道不是替政府说话的?”

  “我是执业律师,今天正好轮到我值班。你明天来的话,咨询的人就不是我了,所以我们碰上是一种缘分。”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时福茂告诉记者,这是他在国家信访局信访接待大厅里与信访人常常会发生的一段对话。

  2016年8月29日,国家信访局启动引进律师参与来访接待工作,实行至今已近一年时间。这期间,国家信访局联合司法部、北京市律协,由北京6家律师事务所派出优秀律师,深度参与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的接访工作,面对面向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大量信访起因于不懂法

  8月1日当天,时福茂在国家信访局信访接待大厅值班。这一天,他一共接待了4起信访事项,“4起案件中,有3起经过法律咨询当场就能解答群众困惑。”时福茂长期关注农民工维权、青少年维权等领域,值班当天他遇到了一起农民工欠薪、一起工伤事故导致的信访事项,于是他在听完信访人的讲述之后,很快就给出了详细、专业的法律意见,提供法律指引。

  “我在接访时发现,其实许多群众来上访的原因是对法律不了解,或者没有合适的了解渠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就能化解不少问题。”时福茂介绍了当天碰上的另一起信访事项。那是一个山东小伙在买房中发生的纠纷,起因是卖房的原业主与人有纠纷,导致小伙在买房过户后还有人来砸门。小伙不堪其扰,想找法院申请一个保护令却发现不可能,于是直接来北京上访了。“像这样的情况,往往只要有法律上的点拨就够了。”时福茂告诉小伙,他的情况可以直接向公安局报案,而小伙听完分析也点头称是。

  如今,像这样的接访在国家信访局是常态。去年8月以来,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大厅首次设置2个律师服务室,各个律所每次1个月轮值排班,由律师轮流“坐诊”,人员和时间相对固定,为信访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一年下来,42位律师先后接待了2578批次信访人。

  去年12月,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在全国范围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据介绍,目前全国许多地方和部门已经开始尝试引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在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提高信访事项处理质量、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律师帮助扭转“信访不信法”

  “来这里咨询涉法涉诉的信访事项,几乎占了我接待案件的1/3以上。” 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戴睿也是参与国家信访局驻点接访的律师之一,在他看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是律师能够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

  事实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并不由信访部门负责解决。过去,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边界不清晰。2013年,中央下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明确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基本厘清了行政体系信访与司法体系信访之间的界限,涉法涉诉信访正式确定由司法机关处理。不过,据介绍,由于许多群众依然习惯到信访部门寻求解决问题,因此涉法涉诉信访人仍然常常会到信访部门提出诉求。

  “我们律师需要通过耐心讲解,帮助涉法涉诉信访人在法律轨道上解决问题。”戴睿对来到国家信访局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做过观察,他告诉记者,这里面有的是法院的判决合法,但是说理不足,导致当事人不服,这种情况经过律师的法律分析和解释一般就能化解;有的则是既不信任当地政府,又不了解诉讼渠道,因此才选择上访,这种情况律师通常会指导其司法渠道解决的途径;还有的是知道怎么打官司,但因为过去通过信访尝过“甜头”,就不愿意再走司法途径。

  “我们律师在参与接访时必须坚持专业素养,只针对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围绕事实和证据说话。”戴睿说,信访群众在上访时常常带有情绪,说服时的态度就尤为关键。

  除了引导群众寻求法治途径,帮助提升政府方面的法治化水平也是律师参与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戴睿就曾针对信访中常常遇到的合同纠纷问题,受邀为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全体干部讲解合同法有关知识。“在地方上,一些问题之所以会‘滚雪球’,与政府的态度和法治水平有很大关系。”戴睿说。

  “要熄火,别拱火”

  “许多问题确实是涉法涉诉,但不是只要判了就能解决问题。”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军说,值班律师的工作常常不仅仅局限于给信访人做法律条文的解释,事实上为信访群众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刘军提到他碰到的一起因行政诉讼而来信访的案件。一名来自湖南的信访人称,他原是当地公务员,因举报领导遭报复而被开除,后提起行政诉讼并经法院判决其胜诉,确认了行政机关违法。然而,由于他所提起的确认违法之诉不能强制执行,因而他没能恢复自己的公务员身份。他为此而上访,却因为法院判决并无错误而始终无果。

  “他来到国家信访局时告诉我,后来单位答应为其解决一个事业编制并给予些补偿,但他还是想恢复公务员身份。”刘军说,像这样的矛盾常常会出现,律师一方面需要从法律角度为信访人分析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同时也会为其从现实可行性上解决问题寻找最优解。最终,这名信访人认可了刘军的分析,基本同意了其单位提出的方案。

  在刘军看来,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信访接待,就需要具备两种视野:一方面是从信访人的角度出发,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为其出谋划策;另一方面是站在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考虑,不偏不倚解释法律,并通过耐心说服力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熄火,别拱火。”刘军说,要做到化解社会矛盾,参与信访接待的律师需要的就不仅仅是法律知识,丰富的社会经验也很关键,“要针对不同的人和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做到信访群众的满意。”(记者 张 璁)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新闻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