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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提名新规发布 我国要有国际湿地城市了!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施韶宇 编辑:彭笑予 2017-07-21 14: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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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对外宣传和展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积极推动和规范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国家林业局近日印发《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暂行办法》。国际湿地城市是指按照《湿地公约》决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中国政府提名,经《湿地公约》国际湿地城市认证独立咨询委员会批准,颁发“国际湿地城市”认证证书的城市。国际湿地城市的建设应当遵循生态文明的理念,在湿地生态保护上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提名为国际湿地城市的应当满足行政区域内应当有一处国家重要湿地或者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或者国家湿地公园等,并且湿地率在10%以上,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0%等条件。国际湿地城市的认证提名工作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由城市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家林业局提出。(央视记者 施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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