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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件获救文物 在珠海“安家”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吴帆 徐姝婷 编辑:周怡琳 2017-07-19 14: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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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165件获救文物 在珠海“安家”

  18日,拱北海关将近年来查获的瓷器、钱币、木雕等一批文物共计165件,移交给广东省文物局,并由该局指定珠海市博物馆收藏保管。

  这批移交文物中不乏精品,如明代“大明宣德年制”款方型铜炉、明洪武“大明通行宝钞”、粉彩花口碗、金漆木雕窗花等。另有112枚从唐代到民国时期的铜币以及两箱陶瓷残片。

  据介绍,上述移交文物主要为拱北口岸、横琴口岸以及九洲口岸旅检渠道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九条,海关依法没收的文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结案后无偿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这些劫后重生的文物将在珠海“安家”。

  “下一步将在对文物作进一步鉴定的基础上,摸清文物价值,安排在珠海市博物馆展出,让市民一睹这些‘宝贝’的风采。”珠海市博物馆副馆长陈振忠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一条,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吴帆 徐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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