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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立法,请以正确姿势奏唱,并了解这些故事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汤琪 编辑:周怡琳 2017-06-24 15: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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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6月24日电(汤琪)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草案加强了对国歌奏唱、播放、使用的监督管理,其中,损害国歌庄严形象或被拘留。

  那么,该草案对国歌的奏唱作出哪些明确规定?为什么要为国歌立法?这事儿还得从它的诞生说起……

  为什么要为国歌立法?

  6月22日,国歌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未来,国歌将同国旗、国徽一起,有专门的法律予以保护,并明确使用规范。

  中国现在使用的国歌为《义勇军进行曲》,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每逢周一,路过中小学外,嘹亮的国歌声总会按时响起,学生时代的升旗仪式和国旗下演讲已然成为多少中国人的青春记忆。

  然而,实际生活中也存在着这些现象——奏唱国歌不规范,参与者举止不得体,国歌标准曲谱未予发布,影响奏唱和播放效果,等等。

  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表示,制定一部专门的国歌法,通过国家立法对国歌的奏唱场合、奏唱礼仪和宣传教育等进行规范,对于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增强国歌奏唱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维护国家尊严,提升公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等具有重大意义,“是十分必要的”。

  据悉,国歌法草案共十五条,关于国歌的地位,根据宪法,草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国歌立法作出哪些规定?

  国歌立法,其中诸多规定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因为,若不按规定唱奏国歌,可是有被拘留的风险。

  ——七类场合当奏唱国歌

  国歌法草案明确了七类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开幕会议、闭幕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开幕会议、闭幕会议;宪法宣誓仪式;升国旗仪式;各级机关组织的重大庆典活动、重要表彰仪式、重大纪念仪式、国家公祭等;重大外交活动;重大体育赛事;其他需要奏唱国歌的场合。

  ——这些场合不得奏唱国歌!

  草案规定,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奏唱、播放国歌。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广告、公共场所使用的背景音乐等。

  ——该如何奏唱国歌?

  在国歌奏唱的形式和礼仪部分,草案规定:奏唱国歌,应当按照本法规定的歌词和曲谱,不得修改国歌歌词,不得采取损害国歌尊严、影响国家形象的奏唱形式。

  同时,为增强奏唱国歌的仪式感,体现对国家象征的尊重和维护,草案规定: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

  举行升国旗仪式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面向国旗,着制式服装的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人民警察等人员行举手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

  ——损害国歌庄严形象或被拘留

  草案规定,在公共场合,恶意修改国歌歌词或者故意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损害国歌庄严形象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国歌背后的这些故事,你知道吗?

  有观点认为,对贬损国歌的人处以拘留,实际上是维护国歌的严肃性、神圣性。因为,国歌背后的这些故事,真的有点厉害了。

  ——诞生于中华民族“生死存亡关头”

  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1935年,当时中华民族正处于生死存亡的关头。“起来!起来!起来!”这首唱了近70年的歌曲,鼓舞民众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

  公开资料显示,《义勇军进行曲》诞生后,立即传唱开来,这首革命歌曲甚至传播到国外。1940年,美国著名黑人歌唱家保罗 罗伯逊在纽约演唱了这首歌,他此后灌制了一套名为《起来》的中国革命歌曲唱片,宋庆龄亲自为其撰写了序言。

  ——歌词经多次修订

  《义勇军进行曲》诞生和传唱来之不易,将它推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同样历经了一段波折。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设立由55人组成的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马叙伦为召集人。

  据了解,因原歌词有“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等历史性的词句,郭沫若、田汉等建议将歌词修改一下,但张奚若、梁思成认为,这首歌曲是历史性的产物,为保持其完整性,词曲最好不作修改。

  一番商议后,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就国歌通过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同年10月1日举行的开国大典上,《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第一次在天安门广场响起。

  时间来到1978年,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定,更改了田汉原作的歌词。公开资料显示,由于各方面对更改国歌歌词一直有不同意见,1982年12月3日,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决定: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撤销本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决定。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庄严通过现行宪法的同时,通过决定: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撤销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3月5日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定。

  ——宪法第四章为国歌更名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将宪法第四章章名“国旗、国徽、首都”修改为“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第一百三十六条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中华儿女共同的心底之音

  有媒体评论称,对于中华儿女来说,《义勇军进行曲》最能唤起共同的心底之音。随着国歌立法的推进,依法爱护国歌、尊重国歌的理念也将深入人心。

  如文中所言,立法不仅仅维护的是一首歌,更是维护和平年代里,中国人最为之共鸣的爱国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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