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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男子为宣传产品 爬上41楼撒下5000张小广告

来源:武汉晚报 作者:姚传龙 刘兆阳 编辑:李莎宁 实习编辑 彭笑予 2017-05-12 14:02:4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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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姚传龙 刘兆阳)昨天上午10点,在江汉区江汉北路路口下起了一场“纸片雨”,5000张宣传单页从IFC国际金融大厦41楼被人故意抛下,落在江汉北路与新华路的十字路口,15名环卫工人与7名大厦物业工作人员花费近半小时才将现场清理干净。

  昨天上午11点,武汉晚报记者赶到现场,此时路面上绝大部分单页已被清扫干净。IFC国际金融大厦门口物业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进入浙商银行大厦需要出示有效证件登记,抛撒宣传单页的男子是以要到大厦19楼一间证券公司为由,出示汽车驾照进入大厦。

  在大厦出入人员登记表上,抛撒宣传单页的男子姓陈,1976年出生。进入大厦后,该男子没有到证券公司,而是来到41楼一间没有装修完工的空房间内,从窗户间隙将宣传单页抛撒到户外。

  宣传单页从天而降,惊动了大厦物业工作人员和正在附近执勤的城管执法队员,他们来到41楼将男子堵个正着。“他承认自己抛撒了传单。”物业工作人员拨打110报警,新华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和城管执法人员一起将男子带走。江汉城管抽调15名环卫工人和7名大厦物业工作人员对路面进行清扫。

  在新华路派出所,民警将此事移交给江汉城管,执法人员对男子进行了询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内、车内向外抛掷废弃物,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元罚款。昨天下午,江汉城管对男子处罚50元。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何龙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高空抛撒广告扰乱了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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