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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解释并购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李艳华 2017-02-18 21: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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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股民关注大盘走势。 中新社记者 张浪 摄

  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今天表示,并购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继续执行《重组办法》相关规定,即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

  有记者提问:2月17日,证监会修订了再融资相关规定,舆论认为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市场关注并购重组定价、规模、间隔期的政策是否有新的变化?

  邓舸介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总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等并购重组相关法规执行,但涉及配套融资部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邓舸指出,本次政策调整后,并购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继续执行《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即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

  邓舸同时指出,配套融资的定价按照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执行,即按照发行期首日定价。配套融资规模按现行规定执行,且需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配套融资期限间隔等还继续执行《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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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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