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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老年代步车存安全隐患 碰撞测试致“人”骨折

来源:中新网 作者:种卿 编辑:高芹 2016-12-29 14: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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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中新社发 骆云飞 摄

  中新网北京12月29日电(种卿)今日,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获悉,中消协此前提请检测的大阳”、“雷丁”、“金马”三个品牌电动车,均存安全隐患。在相关安全性碰撞试验中,前排乘员颅骨、肋骨骨折风险较高。

  据介绍,中消协在市场上以普通消费者名义购买了标称品牌分别为“大阳”、“雷丁”、“金马”的代步车各一辆,并委托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顺义)进行代步车安全性碰撞试验。试验结果显示,模拟“驾乘人员”安全系数低,测试中“人身”损害风险明显。

代步车碰撞检测结果截图。图片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代步车碰撞检测结果截图。

  具体来看,大阳牌代步车内模拟驾乘人员的假人头部受伤严重,前座发生位移,导致胸部受伤;雷丁牌代步车前置电池盒电动机结构入侵乘员舱,假人头部撞击方向盘;金马牌代步车不仅没有配备安全带,碰撞过程中座椅也与车身脱离,假人直接撞击方向盘和风挡,而且前排内饰破裂产生大量碎片,可能导致实际人员大失血。

  本次碰撞试验设定的碰撞条件,是比目前一些消费者实际使用情况更宽松的“安全模式”,主要反映代步车依靠自身动力行驶发生单方事故的情况,危险性远低于在城市交通中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的情况。

  碰撞试验测试项目为代步车行驶中正面撞击前方壁障的情况,碰撞速度设定为32km/h,低于实际驾驶人通常行驶速度。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且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机动车产品,经交管部门核准颁发牌照后方可上路,而此类代步车并不符合以上相关规定。

  此外,中消协表示,代步车经营者在销售中往往误导宣传所谓的“特有性能”及“使用范围”,声称其“可以上公共道路、无须上牌、无需驾照”等,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中消协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不要盲目选择和购买代步车。希望消费者勿轻信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代步车。

  二、子女不要把老年代步车当作礼物送给老人。部分消费者对老年代步车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老年代步车能方便老人出行而将其作为礼物送给父母。老年人身体情况不如年轻人,反应较慢,更易受伤,这看似孝顺的举动实则把父母置于危险境地。

  三、代步车安全系数低,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市场上有的代步车价格已经赶超微型汽车,但是在安全防护措施、质量标准等方面非常落后,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消费者在驾驶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不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消费者协会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从源头上加强对代步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管,对市场进行规范,解决交通安全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格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将进一步关注代步车市场整顿清理工作,同时通过履行法定职责推进问题的解决。(完)

来源:中新网

作者:种卿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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