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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互联网+”便捷交通为切入点推进智能交通发展

来源:政策研究室子站 作者:程世东 蒋中铭 陈晓博 编辑:高芹 2016-08-23 16: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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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了《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促进交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交通智能化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总的来看,《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指导性。

  一是突出强调了智能交通是我国交通运输发展新阶段的战略重点。经过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的大规模建设,我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初步形成,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总里程位居世界第一,拥有一批吞吐量位于世界前列的大型港口和航空枢纽,服务能力已总体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随着铁、公、水、航等交通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我国交通运输正在进入综合协调、优化发展的新阶段。在这个新的发展阶段,如何提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效率、如何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运输服务、如何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培育新的增长点等,成为了交通运输发展的关键问题。近年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交通运输提质增效升级提供了更好的条件。交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产生了新业态,为公众出行等提供了更加便利、多元化的运输服务。因此,“十三五”及以后较长一段时期,应将推动“互联网+”便捷交通、智能交通发展作为我国交通运输的战略重点。

  二是准确把握了“互联网+”便捷交通与智能交通之间既有所侧重、又密切相通的内在关系。“互联网+”便捷交通是指通过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交通运输行业深度融合,实现供需双方信息高效精准对接,形成以互联网为信息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交通运输服务,更多的是指新业态,为公众带来全方位的出行便利和高效的客货组织,强调的是多元化的服务和优质服务的获得感。而智能交通侧重于实现先进技术方法在交通系统中的全面应用,旨在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系统和管理,推动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支撑安全和绿色发展,从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虽然两者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也要看到,“互联网+”便捷交通的大部分内容,如实时信息服务与智能移动支付等,也属于智能交通的范畴。此外,互联网新业态的市场主体也可能朝着更广泛的智能交通领域拓展,如百度公司依托自主开发的高精度电子地图和计算平台,正大力推进自动驾驶车辆的研发。

  三是清晰阐明了以“互联网+”便捷交通为切入点,推动智能交通发展,进而实现交通现代化的发展路径。当前,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快速融入交通运输领域,网络约租车、互联网巴士、互联网停车、互联网汽车维修等新业态得到了快速兴起和发展,人们提供更加多样化、定制化、高质量出行服务,正处于发展风口浪尖,应很好的利用该发展机遇,加以推动、因势利导。同时,基于“互联网+”便捷交通与智能交通的相通性,新业态的市场主体也在朝着智能交通领域不断推进,如GOOGLE、百度等公司都在研发推广无人驾驶车辆等,本身就是智能交通的内容。因此,《实施方案》提出以“互联网+”便捷交通为切入点、推动智能交通发展思路是可行合理的,是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势利导的原则,从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交通运输服务抓起,为“互联网+”便捷交通新业态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推动智能交通系统的发展,抢占国际制高点,最终实现我国交通运输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运营服务等各领域的现代化。

  四是研究探讨了新时期的智能交通体系框架。我国曾经在2000年前后首次提出国家智能交通体系框架,但该体系框架更多侧重于公路和城市交通领域,对铁路、水运、民航等涉及不足,对各种运输方式的协同联动关注也较少。同时,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推广应用,以及自动化等技术的逐步成熟,交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原有智能交通体系已不能适应新时期我国交通运输的发展形势,需要更新和完善。面对形势要求,《实施方案》提出了逐步构建“三系统、两支撑、一环境”的体系框架。“三系统”包括从用户和提高服务质量角度提出的“完善智能运输服务系统”、从企业和提高运行效率角度提出的“构建智能运行管理系统”、从政府和提升决策监管水平角度提出的“健全智能决策支持系统”;“两支撑”是指侧重硬件的“加强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支撑”和侧重软件的“全面强化标准和技术支撑”;另外还包括为新业态、新模式“营造宽松有序发展环境”。该智能交通体系框架是新时期我国发展智能交通的有益探索和尝试,是基于现阶段的技术发展和认识水平提出的,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接受检验和调整完善。

来源:政策研究室子站

作者:程世东 蒋中铭 陈晓博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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