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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上半年拆临拆违53万余平方米 超7成业主自拆

来源:云南网 作者:孙潇 编辑:高芹 2016-07-14 11: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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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昆玉高速旁的一块空地上,出现了不少钢架结构建筑,虽然躲在层层绿化景观后面,可依然能看到建筑的屋顶。昨日,在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的协助下,这“堆”建筑的业主自行对约1.2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记者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市已拆除临违建筑753宗,面积达535392平方米,其中七成以上的临违建筑都是业主自行拆除的。

  昨日上午9点30分左右,位于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小板桥社区4组的一处厂房前,一场拆迁行动已开始,和以往使用挖掘机破坏性拆除不同的是,在面积约1.2万平方米的地块上,10多名头戴安全帽的工人借由升降机爬上几间钢架厂房的屋顶,开始小心地拆卸铁质房顶和各类钢架。

  小板桥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处地块是小板桥社区4组的集体土地,就位于昆玉高速公路旁,此前闲置已有10多年。去年,业主向社区租下了这块地后,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开始私自搭建厂房,而这次拆除已经是第二次了。“去年12月,我们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了这片违法建筑,之后对业主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随后业主也自行对当时建设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可是到了今年6月左右,业主可能觉得风头避过去了,又开始在这个地块搭建违章建筑。我们及时发现后和业主进行了沟通,做了思想工作,业主同意今天在我们的协助下进行拆除。”

  据了解,目前在小板桥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发现的违法建设,大多数情况下街道办事处和城管中队主要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由业主来自行拆除,通过自行拆除不仅可以避免破坏性拆除带来的后续问题,也可以帮助业主把建筑材料等进行最大程度的保存,将他们的损失降到最低。

  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6月30日,昆明市已经拆除违法建筑753宗,53万余平方米,其中74.1%被拆除的违法建筑和昨日小板桥街道内的一样都为自拆,而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不到26%。

  “近年来,我市对违法建筑整治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并且早已明确,违法建筑拆除不予补偿。在执法人员和各个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对违法建筑业主做工作的时候,这些内容都会反复向对方阐明。此外,部分违法建筑已经存在多年,可以说已经收回了或部分收回了建盖成本,如果他们自行拆除,那么建筑材料就能再利用或者再出售,能得到更多的经济效益,但如果他们不进行自拆,由执法部门强制拆除的话,损失就更大。经过对比,多数业主当然更愿意选择自拆或者由执法部门进行助拆。”该负责人表示,今后发现违法建筑后,各县区城管工作人员仍将通过与业主沟通、说服的方式尽量请业主自行拆除,自觉接受整治工作,和谐拆除违法建设。

  此外,记者获悉,从本月起全市将在新增违法建筑方面实施“零申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加强监控,杜绝新增违法建设的发生。市临违建筑整治指挥部办公室也将联合6个督查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暗访结合、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动态跟踪和督促检查。同时,欢迎市民通过12319热线举报违法建设。

  记者 孙潇(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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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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