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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上海等地应进一步增加面向中西部生源计划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高芹 2016-05-04 18: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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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4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高等教育资源丰富、2016年升学压力较小的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市),应在上年常规跨省生源计划和2016年协作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面向部分中西部省(区)的生源计划。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自2016年起,分省、分部门所属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量和分学校招生计划均由各省和有关部门统筹确定。各地要坚决防止不顾条件和毕业生就业、盲目追求规模效益而扩大招生规模。

  通知明确,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在本科一批招生的本地省属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低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通知要求,高等教育资源丰富、2016年升学压力较小的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市),应在上年常规跨省生源计划和2016年协作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面向部分中西部省(区)的生源计划。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继续调减成人高校和分校办学点举办普通高等教育的校数和规模,各类成人高校和广播电视大学不得挂靠举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高等学校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擅自设立各类分校或校外办学点。

  同时,严禁中等学校举办高等教育、专科层次院校举办本科层次教育。对招生办学行为不规范和办学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校,主管部门要坚决调减招生规模并限制跨省招生,情况严重的要暂停招生。

  通知还明确,未经教育部和军队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军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无军籍学生开展普通或成人高等教育,各地各部门不得向军事院校下达招生计划或在军事院校设立办学点。

  通知要求,对军事院校违反规定擅自招收的无军籍学生,教育部将不予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不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强对普通高校举办预科班的管理,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预科班。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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