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卫计委:2014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81432个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刘仁军 2015-11-05 18:01:07
时刻新闻
—分享—

  中新网11月5日电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卫计委下发《2014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4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81432个,比上年增加7034个。

  以下是卫计委网站公布的具体内容:

  2014年,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医改,在重点领域取得积极进展,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取得新成效,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单独两孩政策扎实稳妥有序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为。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14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81432个,比上年增加7034个。其中:医院2586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733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5029个。与上年比较,医院增加115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96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3874个(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13314个,民营医院12546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1954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158个),二级医院6850个,一级医院7009个,未定级医院10047个。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5474个,100-199张医院3755个,200-499张医院3758个,500-799张医院1504个,800张及以上医院1369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238个,乡镇卫生院36902个,诊所和医务室188100个,村卫生室645470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6948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0个,其中:省级32个、市(地)级407个、县(区、县级市)级2816个。卫生监督机构2975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389个、县(区、县级市)级2532个,另有2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卫生监督职责。

  表1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及床位数

  

机构数(个)

床位数(张)

2014

2013

2014

2013

总计

981432

974398

6601214

6181891

医院

25860

24709

4961161

4578601

公立医院

13314

13396

4125715

3865385

民营医院

12546

11313

835446

713216

医院中:三级医院

1954

1787

1878267

1670000

二级医院

6850

6709

2053896

1952214

一级医院

7009

6473

387207

35027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917335

915368

1381197

1349908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4238

33965

195913

194241

#政府办

18306

8488

138717

137143

乡镇卫生院

36902

37015

1167245

1136492

#政府办

36445

36593

1154837

1125098

村卫生室

645470

648619

-

诊所(医务室)

188100

184050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35029

31155

223033

214870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490

3516

0

0 -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1242

1271

37618

38507

妇幼保健机构

3098

3144

184815

175476

卫生监督机构

2975

2967

-

其他机构

3208

3166

35823

38512

  注:①*仅包括原卫生部门主管(不含原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② #系其中数。以下各表同。

  (二)床位数。2014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660.1万张,其中:医院496.1万张(占75.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8.1万张(占20.9%)。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41.9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38.3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3.1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3年4.55张增加到2014年4.84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2014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023.4万人,比上年增加44.4万人(增长4.5%)。

  2014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759.0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05.8万人,其他技术人员38.0万人,管理人员45.1万人,工勤技能人员75.5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89.3万人,注册护士300.4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37.9万人(增长5.3%),其他人员数见表2。

  2014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574.2万人(占56.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3.7万人(占34.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7.5万人(占8.5%)。与上年比较,3类机构卫生人员有所增加(见表3)。

  2014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1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20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41人。

  表2 全国卫生人员数

  

2014

2013

卫生人员总数(万人)

1023.4

979.0

卫生技术人员

759.0

721.1

#执业(助理)医师

289.3

279.5

#执业医师

237.5

228.6

注册护士

300.4

278.3

药师(士)

41.0

39.6

技师(士)

40.7

38.8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105.8

108.1

其他技术人员

38.0

36.0

管理人员

45.1

42.1

工勤技能人员

75.5

71.8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2.12

2.06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人)

2.20

2.05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人)

6.41

6.08

  注:卫生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公务员中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数。下表同。

  表3 全国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

  

人员数

卫生技术人员

2014

2013

2014

2013

总计

1023.4

979.0

759.0

721.1

医院

574.2

537.1

474.2

442.5

公立医院

488.2

460.6

408.0

383.9

民营医院

86.0

76.4

66.1

58.6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53.7

351.4

217.7

213.8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48.9

47.6

41.8

40.6

乡镇卫生院

124.7

123.4

105.3

104.3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87.5

82.6

63.2

60.9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9.2

19.4

14.2

14.3

卫生监督机构

7.2

8.2

6.0

7.0

其他机构

8.0

7.9

3.9

3.9

  (四)卫生总费用。据初步核算,2014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35378.9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10590.7亿元(占29.9%),社会卫生支出13042.9亿元(占36.9%),个人卫生支出11745.3亿元(占33.2%)。人均卫生总费用2586.5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5.56%。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2014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76.0亿人次,比上年增加2.9亿人次(增长4.0%)。2014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5.6次。

  2014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29.7亿人次(占39.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3.6亿人次(占57.4%),其他医疗机构2.7亿人次(占3.5%)。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增加2.3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加0.4亿人次(见表4)。

  2014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26.5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9.1%),民营医院3.3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0.9%)。

  2014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达17.1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5亿人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22.6%,所占比重比上年降低0.2个百分点。

  表4 全国医疗服务工作量

  

诊疗人次数(亿人次)

入院人数(万人)

2014

2013

2014

2013

医疗卫生机构合计

76.0

73.1

20441

19215

医院

29.7

27.4

15375

14007

公立医院

26.5

24.6

13415

12316

民营医院

3.3

2.9

1960

1692

医院中:三级医院

14.0

12.4

6291

5450

二级医院

11.5

10.9

7006

6621

一级医院

1.9

1.8

798

729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3.6

43.2

4094

4301

其他机构

2.7

2.5

972

907

合计中:非公医疗卫生机构

16.8

16.3

2035

1773

76.02

  2014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20441万人,比上年增加1226万人(增长6.4%),年住院率为14.9%。

  2014年入院人数中,医院15375万人(占75.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94万人(占20.0%),其他医疗机构972万人(占4.8%)。与上年比较,医院入院增加1368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减少207万人,其他医疗机构入院增加65万人(见表4)。

  2014年,公立医院入院人数13415万人(占医院总数的87.3%),民营医院1960万人(占医院总数的12.7%)。

  (二)医院医师工作负荷。2014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5人次和住院2.6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8人次和住院2.7床日。与上年比较,医院医师日均担负工作量略有增加(见表5)。

  表5 医院医师担负工作量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2014

2013

2014

2013

医院

7.5

7.3

2.6

2.6

公立医院

7.8

7.6

2.7

2.7

民营医院

5.8

5.6

2.1

2.0

医院中:三级医院

8.4

8.3

2.8

2.8

二级医院

7.2

6.9

2.7

2.7

一级医院

6.5

6.5

1.9

1.8

  (三)病床使用。2014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88.0%,其中:公立医院92.8%。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下降1.0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下降0.7个百分点)。2014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6日(其中:公立医院9.8日),比上年缩短0.2日。

  

表6 医院病床使用情况

病床使用率(%)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2014

2013

2014

2013

医院

88.0

89.0

9.6

9.8

公立医院

92.8

93.5

9.8

10.0

民营医院

63.1

63.4

8.4

8.4

医院中:三级医院

101.8

102.9

10.7

11.0

二级医院

87.9

89.5

8.8

9.0

一级医院

60.1

60.9

9.1

9.0

  三、农村卫生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截至2014年底,全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数达7.36亿人,参合率为98.9%。2014年度新农合筹资总额达3025.3亿元,人均筹资410.9元。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2890.4亿元。

  

表7 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2014

2013

参合人口数(亿人)

7.36

8.02

参合率(%)

98.9

98.7

当年筹资总额(亿元)

3025.3

2972.5

人均筹资(元)

410.9

370.6

当年基金支出(亿元)

2890.4

2902.2

当年补偿支出受益人次(亿人次)

-

19.42

  注:部分城市统一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参合人数有所减少。

  (二)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底,全国2854个县(县级市)共设有县级医院12365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2002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816所、县级卫生监督所1924所,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233.0万人。

  2014年底,全国3.27万个乡镇共设3.7万个乡镇卫生院,床位116.7万张,卫生人员124.7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5.3万人)。

  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113个(乡镇撤并后卫生院合并),床位增加3.1万张,人员增加1.3万人 (见表8)。2014年,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由2013年1.30张增加到2014年1.33张,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由1.41人增加到1.43人。

  

表8 全国农村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

2014

2013

乡镇数(万个)

3.27

3.29

乡镇卫生院数(个)

36902

37015

床位数(万张)

116.7

113.6

卫生人员数(万人)

124.7

123.4

#卫生技术人员

105.3

104.3

#执业(助理)医师

43.3

43.4

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张)

1.33

1.30

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人)

1.43

1.41

诊疗人次(亿人次)

10.29

10.07

入院人数(万人)

3733

3937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9.5

9.3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1.6

1.6

病床使用率(%)

60.5

62.8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日)

6.3

5.9

  2014年底,全国58.5万个行政村共设64.5万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人员达146.0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0.4万人、注册护士9.8万人、乡村医生98.6万人。平均每村村卫生室人员2.49人。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减少0.4万个,人员总数增加0.3万人(见表9)。

  

表9 全国村卫生室及人员数

2014

2013

行政村数(万个)

58.5

58.9

村卫生室数(万个)

64.5

64.9

人员总数

146.0

145.7

执业(助理)医师数(万人)

30.4

29.1

注册护士数(万人)

9.8

8.5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万人)

105.8

108.1

#乡村医生

98.6

100.5

平均每村村卫生室人员数(人)

2.49

2.47

  注: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包括乡镇卫生院设点的数字。

  (三)农村医疗服务。2014年,全国县级(含县级市)医院诊疗人次达10.1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8亿人次;入院人数7114.2万人,比上年增加560.6万人;病床使用率84.3%,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

  2014年,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为10.29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2亿人次;入院人数3733万人,比上年减少204万人。2014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9.5人次和住院1.6床日。病床使用率60.5%,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3日。与上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医师工作负荷有所增加,病床使用率下降2.3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延长0.4日。

  2014年村卫生室诊疗量达19.9亿人次,比上年减少0.3亿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3085人次。

  四、社区卫生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底,全国已设立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站)34238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66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5569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18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9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38.2万人,平均每个中心44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10.7万人,平均每站4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数比上年增加1.3万人,增长2.7%。

  

表10 全国社区卫生服务情况

2014

2013

街道数(个)

7696

756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个)

8669

8488

床位数(张)

171754

167998

卫生人员数(人)

,

381856

368636

#卫生技术人员

323053

311332

#执业(助理)医师

134258

130907

诊疗人次(亿人次)

5.4

5.1

入院人数(万人)

298.1

292.1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16.1

15.7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0.7

0.7

病床使用率(%)

55.6

57.0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9.9

9.8

社区卫生服务站数(个)

25569

25477

卫生人员数(人)

106915

107437

#卫生技术人员

94450

94886

#执业(助理)医师

42740

42931

诊疗人次(亿人次)

1.5

1.5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14.4

14.3

  (二)社区医疗服务。2014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5.4亿人次,入院人数298.1万人,门诊和住院量比上年增加(见表10);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6.2万人次,年入院量344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6.1人次和住院0.7日。2014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1.5亿人次,平均每站年诊疗量5866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4.4人次。

  五、中医药服务

  (一)中医类机构、床位及人员数。2014年末,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43635个,比上年增加1669个。其中:中医类医院3732个,中医类门诊部、诊所39854个,中医类研究机构49个。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医院增加142个,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增加1526个(见表11)。

  

表11 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数和床位数

机构数(个)

床位数(张)

2014

2013

2014

2013

总计

43635

41966

877255

794160

中医类医院

3732

3590

755050

686793

中医医院

3115

3015

665005

608843

中西医结合医院

384

358

67277

58774

民族医医院

233

217

22768

19176

中医类门诊部

1468

1283

736

807

中医门诊部

1154

991

500

490

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301

279

218

289

民族医门诊部

13

13

18

28

中医类诊所

38386

37045

-

-

中医诊所

30795

29335

-

-

中西医结合诊所

7116

7286

-

-

民族医诊所

475

424

-

-

中医类研究机构

49

48

-

-

中医(药)研究院(所)

36

35

-

-

中西医结合研究所

3

3

-

-

民族医(药)学研究所

10

10

-

-

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

-

-

121469

106560

  注:中医类临床科室包括中医科各专业、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

  2014年末,提供中医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同类机构的83.2%,社区卫生服务站占53.0%,乡镇卫生院占64.9%,村卫生室占34.4%。与上年比较,四类机构所占比重均有提高(见表12)。

  表12 提供中医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同类机构的比重(%)

  

2014

201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3.2

82.5

社区卫生服务站

53.0

51.3

乡镇卫生院

64.9

63.6

村卫生室

34.4

33.6

  2014年末,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87.7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75.5万张(占86.1%)。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床位增加8.3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床位增加6.8万张。

  2014年末,全国中医药卫生人员总数达54.5万人,比上年增加2.2万人(增长4.2%)。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41.9万人,中药师(士)11.2万人。两类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见表13)。

  

表13 全国中医药人员数

2014

2013

中医药人员总数(万人)

54.5

52.3

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41.9

39.8

见习中医师

1.5

1.4

中药师(士)

11.2

11.0

中医药人员占同类人员总数的%

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14.5

14.3

见习中医师

6.7

6.9

中药师(士)

27.3

27.9

  (二)中医医疗服务。2014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8.7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6亿人次(增长6.9%)。其中:中医类医院5.3亿人次(占60.7%),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1.3亿人次(占14.7%),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2.2亿人次(占24.6%)。

  2014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2535.8万人,比上年增加259.8万人(增长11.4%)。其中:中医类医院2227.1万人(占87.8%),中医类门诊部1.4万人,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307.3万人(占12.1%)。

  

表14 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量

诊疗人次(万人次)

出院人数(万人)

2014

2013

2014

2013

中医类总计

87430.9

81409.4

2535.8

2276.0

中医类医院

53058.1

48952.5

2227.1

2010.1

中医医院

47164.2

43726.3

2001.5

1815.7

中西医结合医院

5101.3

4466.1

177.0

154.1

民族医医院

792.6

760.1

48.6

40.2

中医类门诊部

1525.5

1433.6

1.4

0.8

中医门诊部

1304.8

1221.6

1.1

0.5

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218.5

207.9

0.3

0.3

民族医门诊部

2.2

4.1

-

-

中医类诊所

11342.0

11059.3

-

-

中医诊所

8870.1

8616.7

-

-

中西医结合诊所

2362.0

2341.5

-

-

民族医诊所

110.0

101.1

-

-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

21505.3

19964.0

307.3

263.2

中医类服务量占医疗服务总量的%

15.6

15.4

12.5

12.0

  六、病人医药费用

  (一)医院病人医药费用。2014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20.0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6.6%,按可比价格上涨4.5%;人均住院费用7832.3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5.2%,按可比价格上涨3.2%。日均住院费用811.9元,上涨幅度高于人均住院费用上涨(见表15)。

  2014年,医院门诊药费占48.3%,比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医院住院药费占38.3%,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

  2014各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门诊费用上涨5.1%(当年价格,下同),涨幅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见表15),低于二级医院0.8个百分点;三级医院住院费用上涨3.2%,涨幅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高于二级医院0.3个百分点。

  

表15 医院病人门诊和住院费用

医院

公立医院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2014

2013

2014

2013

2014

2013

2014

2013

次均门诊费用(元)

220.0

206.4

221.6

207.9

269.8

256.7

176.0

166.2

上涨%(当年价格)

6.6

7.2

6.6

7.5

5.1

6.0

5.9

5.6

上涨%(可比价格)

4.5

4.5

4.5

4.8

3.0

3.3

3.8

2.9

人均住院费用(元)

7832.3

7442.3

8290.5

7858.9

12100.2

11722.4

5114.6

4968.3

上涨%(当年价格)

5.2

6.6

5.5

7.3

3.2

4.8

2.9

5.1

上涨%(可比价格)

3.2

3.9

3.4

4.6

1.2

2.1

0.9

2.4

日均住院费用(元)

811.9

756.2

843.8

782.7

1132.4

1061.1

581.5

552.7

上涨%(当年价格)

7.4

8.4

7.8

9.2

6.7

8.4

5.2

6.4

上涨%(可比价格)

5.3

5.6

5.7

6.4

4.6

5.6

3.2

3.7

注:①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②次均门诊费用指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人均住院费用指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日均住院费用指出院病人日均医药费用。下表同。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药费用。2014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92.3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6.7%,按可比价格上涨4.6%;人均住院费用2635.2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6.1%,按可比价格上涨4.1%。

  2014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药费占门诊费用的68.8%,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住院药费占住院费用的44.1%,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

  

表16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门诊和住院费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

2014

2013

2014

2013

次均门诊费用(元)

92.3

86.5

56.9

52.7

上涨%(当年价格)

6.7

2.2

8.0

7.1

上涨%(可比价格)

4.6

-0.3

5.9

4.4

人均住院费用(元)

2635.2

2482.7

1382.9

1267.0

上涨%(当年价格)

6.1

2.7

9.1

11.1

上涨%(可比价格)

4.1

0.1

7.0

8.3

日均住院费用(元)

267.3

252.4

220.7

214.0

上涨%(当年价格)

5.9

5.0

3.1

6.5

上涨%(可比价格)

3.8

2.4

1.1

3.8

注: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

  2014年,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56.9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8.0%,按可比价格上涨5.9%;人均住院费用1382.9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9.1%,按可比价格上涨7.0%。日均住院费用220.7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3.1%,按可比价格上涨1.1%。

  2014年,乡镇卫生院门诊药费占门诊费用的54.3%,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住院药费占住院费用的45.8%,比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

  七、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一)传染病报告发病和死亡。2014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07.6万例,死亡16059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细菌性阿米巴性痢疾、淋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0.4%;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肺结核、狂犬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8.2%(见表17)。

  2014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27.0/10万,死亡率为1.2/10万。

  表17 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及死亡数

  

病名

发病例数

死亡人数

2014

2013

2014

2013

总计

3075972

3057463

16059

16301

鼠疫

3

0

3

0

霍乱

24

53

0

1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

0

0

0

艾滋病

45145

42286

12030

11437

病毒性肝炎

1223021

1251872

515

739

脊髓灰质炎

0

0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3

2

1

2

麻疹

52628

27646

28

24

流行性出血热

11522

12810

79

109

狂犬病

924

1172

854

1128

流行性乙型脑炎

858

2178

29

64

登革热

46864

4663

6

0

炭疽

,

248

193

3

1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153585

188669

4

13

肺结核

889381

904434

2240

2576

伤寒和副伤寒

13768

14136

0

3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170

213

12

21

百日咳

3408

1712

2

0

白喉

0

0

0

0

新生儿破伤风

426

492

15

45

猩红热

54247

34207

0

2

布鲁氏菌病

57222

43486

2

0

淋病

95473

99659

2

1

梅毒

419091

406772

69

69

钩端螺旋体病

498

353

6

5

血吸虫病

4212

5699

0

1

疟疾

2921

3896

24

20

人感染H7N9禽流感

330

19

135

0

  注:自2014年11月1日起,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至丙类,并归并至流行性感冒进行统计。2014年甲乙类传染病合计中包括2014年1-10月甲型H1N1流感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

  2014年,全国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410.8万例,死亡570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和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9.6%。报告死亡数较多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8.5%(见表18)。

  2014年,全国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303.2/10万,死亡率为0.02/10万。

  表18 全国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及死亡数

  

病名

发病例数

死亡人数

2014

2013

2014

2013

合计

4108419

3358955

570

291

流行性感冒

215533

129873

43

14

流行性腮腺炎

187500

327759

1

1

风疹

11793

17580

0

0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41514

36387

0

0

麻风病

349

402

0

2

斑疹伤寒

1670

1989

1

0

黑热病

291

158

1

1

包虫病

3363

3841

0

1

丝虫病

0

0

0

0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867545

1012589

23

20

手足口病

2778861

1828377

501

252

  注:自2014年11月1日起,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至丙类,并纳入流行性感冒进行统计。

  (二)血吸虫病防治。2014年底,全国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453个;累计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的县(市、区)135个,累计达到传播阻断标准的县(市、区)313个;年底实有病人11.6万人,比上年减少6.9万人;年内治疗病人28.1万人次,扩大化疗256.6万人次。

  (三)地方病防治。2014年底,全国克山病病区县数327个,累计控制(消除)县255个,现症病人3.8万人;大骨节病病区县378个,累计控制(消除)县262个,现症病人61.1万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县(区) 2795个,现症病人30.8万人。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病区县数1046个,控制县数214个,氟斑牙病人1814.5万人,氟骨症病人127.1万人;地方性氟中毒(燃煤污染型)病区县数173个,控制县数50个,氟斑牙病人1453.7万人,氟骨症病人188.2万人。

  (四)农村改水改厕。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农村改水受益人口9.2亿人,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95.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79.0%,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农村累计使用卫生厕所19939.3万户,其中:当年新增卫生厕所685.1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6.1%,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

  八、妇幼卫生

  (一)妇幼保健。2014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6.2%,产后访视率93.9%。与上年比较,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有所提高(见表19)。2014年住院分娩率为99.6%(市99.9%,县99.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市与上年持平,县提高0.2个百分点)。

  2014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9.8%,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0%,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表19 孕产妇及儿童保健情况

  

2014

2013

产前检查率(%)

96.2

95.6

产后访视率(%)

93.9

93.5

住院分娩率(%)

99.6

99.5

99.9

99.9

99.4

99.2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89.8

89.0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0

89.5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2014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7‰,其中:城市5.9‰, 农村14.2‰;婴儿死亡率8.9‰,其中:城市4.8‰, 农村10.7‰。与上年相比,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见表20)。

  (三)孕产妇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2014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1.7/10万,其中:城市20.5/10万,农村22.2/10万。与上年相比,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下降(见表20)。城市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21.2%、羊水栓塞占13.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11.1%、合并心脏病占7.1%;农村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28.3%、羊水栓塞占15.5%、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11.6%、合并心脏病占8.0%。

  

表20 监测地区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合计

城市

农村

2014

2013

2014

2013

2014

2013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21.7

23.2

20.5

22.4

22.2

23.6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1.7

12.0

5.9

6.0

14.2

14.5

婴儿死亡率(‰)

8.9

9.5

4.8

5.2

10.7

11.3

新生儿死亡率(‰)

6.3

3.7

7.3

  (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全国所有县(市、区)普遍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服务。2014全国共为1253万名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平均达95.4%。筛查出的风险人群全部获得针对性的咨询指导和治疗转诊等服务,落实了孕前预防措施,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

  九、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

  (一)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根据各省(区、市)及新疆建设兵团报告(下同),截至2014年底,全国设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2489个,对29类29.2万份样品进行监测,获得监测数据207万个;在1965个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监测点,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试点工作。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14年,全国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145.4万个,从业人员830.0万人,持健康证人数占97.7%。对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262.0万户次,合格率为99.2%。依法查处案件31351件,结案31162件。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014年,全国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被监督单位6.4万个,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36.4万人,持健康证人数占82.2%。生活饮用水经常性卫生监督15.2万户次,合格率为99.5%。监督抽检涉水产品生产企业846件,合格率87.5%。

  (四)消毒产品卫生监督。2014年,全国消毒产品被监督单位 4668个,从业人员7.2万人,有效卫生许可证4668份。消毒产品经常性卫生监督2.5万户次,合格率为96.8%。对1.3万件消毒产品进行监测,合格率为95.9%。

  (五)学校卫生监督。2014年,全国被监督学校21.0万所,79.2%的学校已建立学生健康档案,97.7%的学校将健康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96.7%的学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依法查处案件967件。

  (六)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2014年,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数3259家,依法查处案件15件,结案15件,其中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5件。全国放射卫生被监督单位4.8万个,放射工作人员23.8万人,放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82.8%。依法查处案件1777件,结案1761件。

  (七)医疗服务、采供血和传染病防治监督。2014年,依法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并结案23109件。行政处罚无证行医 14792 件。依法对采供血机构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并结案30 件。依法对传染病防治作出查处案件12195件,结案12034件,其中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2189件。

  十、计划生育

  (一)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2014年1月,浙江、江西、安徽三省首先启动实施,9月份,单独两孩政策全面落地。截至2015年1月底,全国累计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115万例,批准108.9万例(申请与批准之间存在一定时间差);目前申请量趋于平稳,每月保持在8-9万例。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符合预期。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便民维权服务,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手段和服务多元供给模式,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内容得到拓展,40个重点联系城市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免费覆盖率达84.8%(包括部分免费)。

  (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2014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三项制度”共投入资金97.9亿元,比上年增加19.8亿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受益771.9万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受益77万人,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受益4.7万户。

  表21 计划生育“三项制度”进展情况

  

制度名称

扶助人数

(万人)

资金

(亿元)

中央财政

2014

2013

2014

2013

2014

2013

总计

848.9

717.0

97.9

78.1

43.3

31.5

奖励扶助

771.9

649.9

74.1

62.9

32.7

25.8

特别扶助

77.0

67.1

22.4

13.3

9.5

4.2

少生快富

4.7

6.4

1.4

1.9

1.1

1.5

  注:扶助人数合计中未含少生快富,少生快富扶助对象以万户计。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刘仁军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红网新闻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