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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为还“毒债”卖房 15岁儿子写信唤醒妈妈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申卉 陈忧子 编辑:王嫣 2015-08-03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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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位于东山口的家中,15岁小瞳与爸爸坐在客厅默默不语。)

  (在东山口一栋住宅,从街巷到楼内都张贴着这样的布告。)

  “好心人不要买我家的房子!”在广州东山口附近的一栋住宅,数十张触目惊心的布告从巷口一路张贴到楼内。令人难以想象的是,这些布告竟出自一名十五岁少年之手。而他控诉的对象,竟然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打从有记忆起,小瞳(化名)就知道母亲吸毒。长大后,母亲离家出走,更打算卖掉一家人唯一的栖息之所还债。

  眼看面临着无家可归的境地,这个平时懂事的男孩,选择用最激烈的方式,试图唤醒母亲的良知。

  15岁男孩写布告控诉母亲

  在东山口竹丝岗的一条街巷内,每走一段路就能看到这样的一张布告。布告上用硕大的字写着“谁敢买我家的房产,我将与其同归于尽”,并附上一名女子的身份证照。

  然而,当记者看到这封布告的作者——年仅15岁的小瞳,很难想象正是这个看起来内敛懂事的男孩,写下了这封充满恨意的布告。男孩一脸青涩,鼻梁上架一副黑框眼镜,脸庞冒出的青春痘印还未消散。而布告中的女子,正是他的亲生母亲,也是这房产的主人。

  小瞳在布告的下方道出了发布告原委:我15岁,今年上初二,这个人是我的亲妈,吸毒、赌博、败光家产,出走四年,2013年夏,以悔改的方式骗走我和爸爸的信任,为其借钱还清吸毒借的高利贷。然后,立马消失了两年,今年7月22日再次出现,并委托中介预卖房子!如今的我即将面临,有冤没处告,有家不能回,有债天天追……

  母亲屋内吸毒 将孩子丢在门外

  小瞳出生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在父亲刘志(化名)看来,这个颇具纪念意义的日子,如今变成了一个莫大的讽刺。

  “为了儿子,她曾经痛改前非。”刘志说。早在恋爱时,他已经知道郑芳(化名)吸毒。“她的身世很悲惨,被至亲抛弃,跟人出去玩的时候不小心染上了毒品。”决定恋爱后,郑芳承诺改过自新,“尤其我们决定结婚、儿子出生的那几年,她真的变了,我对她也充满信心。”那几年,刘志在外做装修打散工,妻子在家中照顾孩子,日子虽然清贫,但也算安稳。

  在小瞳眼里,那是一家人最快乐的日子。在他床边的小盒子里,至今藏着那时与母亲的合影:4岁的男孩飞奔着冲向拿着相机的父亲,母亲远远地跟在身后望着儿子,一脸宠爱的神情。

  然而,一切在小瞳读小学时发生了变化。小瞳回忆,他读二年级时,每天放学后,母亲不是先带他回家,而是先去离家不远的一间出租屋。母亲从来不让小瞳进屋,只把他关在门外的楼梯间写作业。“我从门缝看进去,看到妈妈和几个人在里面,有的人吸烟,有的人打针……”过了几年,他才意识到母亲当时原来是在吸毒。

  “我觉得很害怕,叫妈妈别再去了。”小瞳说。但母亲的回答却是,“你敢不跟妈妈一起去,或是告诉爸爸,我就把你丢在这里,不要你了。”

  母亲离家 孩子偷偷藏母亲照片

  终究纸包不住火,刘志察觉到不对劲。“那时我工作忙回来得晚,但他们母子比我更晚到家,明明四时多就放学了,但晚上8时才到家。”眼看实在瞒不住了,郑芳才坦陈自己“复吸”了。

  最初,在刘志的劝说下,郑芳同意戒毒。没想到,2010年,郑芳自行出院后,却变本加厉地复吸,甚至经常不回家,每次回家就要钱,对儿子也是不闻不问。

  在刘志眼中,小瞳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他从未向父亲讨过钱买玩具零食,连一瓶10元的饮料都舍不得买。“别人家都是大人给小孩做饭,我们家是孩子给我做饭。”刘志说。去年父亲节时,小瞳对他说,“爸爸,我没有钱买礼物,给你做顿饭吧。”他给父亲做了一道番茄炒蛋。“他说这个菜味道甜甜的,像父子俩一样。”

  妻子离开后,刘志一气之下把一家人的合照都撕了,撕剩的让小瞳丢掉。“我知道他并没有丢掉。”原来,小瞳偷偷地把照片藏在了床角的一个盒子里。

  “毒妈”至今联系不上

  据刘志说,自从郑芳2013年离家,就再也没见过她了。期间,她也找过自己和亲戚,但总是匆匆挂断电话。再致电时,就又打不通了。刘志也试图通过中介找妻子,但对方拒绝透露郑芳的消息。

  郑芳的哥哥则通过志愿者告诉记者,他也联系不上郑芳,建议刘志报警。“本来母亲把房子留给她是希望她生生性性,没想到她又变成这样。”

  记者也拨打了两个郑芳留下的电话,都无法联系上她。记者已将相关情况向小瞳所在的街道及社工反映,今天将继续追踪小瞳的情况。

  写信求助好心人别买房

  2013年,郑芳以房子作为抵押,向人借了10万元。由于无力还债,她再次回家向丈夫求助。“儿子说如果妈妈能改过,让我原谅她,他希望有个完整的家。”正是这句话,让刘志心软了,他向朋友借钱为妻子还债。

  刘志说,由于这套房子是岳母留给妻子的遗产,他只希望房产证上添上小瞳的名字,就算以后妻子变卦,他们父子俩也不至于流离失所。当时,郑芳爽快地答应了。

  没想到,还债后,郑芳再一次离开了。这一次,她还把房产证、户口本全都带走了,刘志只好在去年向法院提出离婚。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并把小瞳判给刘志,并要求郑芳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然而,即使是打离婚官司,郑芳也从没有出现过。

  直到今年7月,有中介带着客人到家里看房,父子俩才知道房子原来被卖了。愤怒的小瞳把门反锁,坚决不让任何一个人进家门。刘志说,自己还接到恐吓电话,对方称如果他们父子害得房子卖不出去,以后可要小心一点。

  刘志打算将孩子先送到亲戚家借住,没想到孩子却瞒着父亲印了布告,还写了一封信寄给市民政局。在小瞳的眼里,求助成了他唯一的出路。他在信中写道:我来信的目的是呼吁好心人不要买我妈的房子,如果有人敢买我家的房子,我就毁掉房子!如果这样可以唤醒无情的母亲,我只好这么做了。

  父亲考虑的显然比儿子更多。刘志表示,“希望能早日找到他的母亲,彼此坐下来聊一聊,不要让事情继续恶化下去。”

  给买家的信

  我什么也干不了,我只能呼吁好心人别买母亲的房子。如果有人敢买我家的房子,我就毁掉房子。如果这样可以唤醒无情的、不负责任的母亲,我只好这么做了。

  请帮助我好吗?让我向那不负责任的母亲,卖房的中介和买房的人,有个呼吁的机会,告诉他们为救救我,为救救我的家,请不要买房子!如果房子卖了,我们无力偿还所有的债务,我将面临辍学,无所居住的地步了。 (文/记者申卉 图/记者陈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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