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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20万元买字画等待拍卖无果 要求退款被拒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李后祥 编辑:高芹 2015-03-26 16: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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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2岁的葛老先生(化名),花费19.8万元从合肥亿藏天下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亿藏”) 购买了10幅书法藏品。不过,葛先生的目的不是为了收藏,而是等待拍卖,赚取高额回报。

  葛先生称,当时,亿藏天下的工作人员曾向其承诺,一个月内就为其安排拍卖,拍卖不成,则全额退款。不过,葛先生等待的拍卖并没有如期到来,亿藏天下也没有为其办理退款。葛先生于是将亿藏天下告上法庭。

  昨天上午,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官司一度陷入“罗生门”。而对于原告所称的关于拍卖承诺,被告方完全予以否认。

  1 原告自述:因中奖短信陷入“连环套”

  引蛇出洞——奉送奖品并邀请参加活动

  昨日,葛老先生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其遭遇的经历。

  “您的手机号码中奖了,可以到合肥亿藏天下文化交流有限公司领取奖品。”据葛先生介绍,2014年10月底,他的手机收到这样一条短信。

  几天后,老人将信将疑地赶到位于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财富广场的亿藏天下。到了公司,工作人员热情主动地送上奖品。拿到奖品后,葛先生留下电话就回家了。随后几天,老人不断接到该公司人员电话,热情邀请他参加活动。

  抛砖引玉——吹捧“金砖”并书写承诺

  葛先生说,由于受到多名工作人员接连的洗脑、忽悠,他对工作人员的推销变得深信不疑。

  2014年11月1日,葛先生购买了亿藏天下推销的“国钞金砖”产品六组,一共花了185600元。公司还向他承诺,同年12月30日就帮他拍卖,一组至少可以拍卖6万元。“当时,他们还书写了收条和承诺书,并加盖了公司的公章,承诺拍卖不成功,就退还原款。”

  偷梁换柱——推销“字画”换“金砖”

  2014年11月26日,公司里一位名叫王红的工作人员邀请葛先生前往公司。

  王红称,现在字画升值更快,更有投资价值,并强调2014年12月17日在北京有一个拍卖会,可以参加。

  随后,公司一位孙总也上前介绍,称可以将之前购买的“国钞金砖”换成欧阳阜成的书法作品,每幅字19800元,然后委托公司进行拍卖。

  “当时他们告诉我,每幅字最少可以拍卖8万元。拿到钱后,还可以购买‘国钞金砖’参加月底的另一场拍卖会。”

  一个月可以赚两次钱,而且堪称巨额回报。老人回家后一直思量着,十分心动。次日,老人来到亿藏天下补交了12400元,将10幅字放在公司等着拍卖。同时,公司与葛先生签订了一份字画购买合同,并要求老人将之前购买金砖的收条、承诺拍卖的字据都交出去了。

  不过,这份字画购买合同中并没有明确“承诺拍卖”的事宜,葛先生对此浑然不知。

  计谋得逞——翻脸不认账

  同年12月14日,葛先生前往亿藏天下咨询拍卖事宜。王红接待了他,让他一切放心,并称孙总正在北京筹办拍卖会,“你回家等电话就行了。”

  三天后,老人又来到亿藏天下,此时接待人员已经换了,对方说王红回老家结婚,要几个月后才能回来,而孙总母亲生病,这几个月也不在岗。

  经过几次交涉后,接待人员要求葛先生把10幅字画拿回去,自己联系拍卖公司。直到此时,老人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事后交涉——遭对方删除手机存证

  其后,葛先生又多次前往亿藏天下,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原款。

  葛先生说,虽然公司出售“金砖”并承诺拍卖的承诺书原件,他交还给了公司,但是,他曾用手机拍照留作存证。

  不过,令他惊讶的是,一次与对方交涉时,一名工作人员竟以查看为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手机上的“证据”删除。

  为此,葛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此事不构成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并告诉老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2 庭审焦点:官司一度陷入“罗生门”

  无奈之下,葛先生聘请律师将合肥亿藏天下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葛先生认为,该公司利用欺诈手段,使自己在违背真实意愿和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希望法院判决解除合同,退还198000元。昨日,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对于葛先生的陈述和诉求,被告完全不予认可。

  对于葛先生诉称的亿藏天下金砖拍卖承诺之说,被告称,去年11月初,原告到公司要求购买字画并看了其他藏品,然后敲定购买欧阳阜成字画10幅。“葛先生到公司系购买字画,没有购买国钞金砖,我公司也没有出具承诺。”

  葛先生诉称,金砖拍卖承诺书,他曾拍照留作证据,尽管后来手机照片遭对方人员删除,但是,在相关技术公司的帮助下,手机中的照片数据得以恢复。庭审中,葛先生当庭出示这一证据。

  对于这份承诺书,被告称:“原告没有提交原件,无法证实来源,无法核实,而且,也没有体现是恢复了何人手机相片以及手机型号,另外,相关技术公司是否具有恢复电子数据的资质无法核实。”

  原告称,去年11月1日,在公司购买了金砖,并支付了款项;11月27日,经工作人员诱导,换购成了字画。对此,被告方否认葛先生曾购买金砖,称葛先生11月初就直接购买了字画。可是,葛先生手中关于购买字画的发票和收据却是2014年11月27日开具的。

  为何在葛先生付款近一月后,公司才开具发票?被告方称,字画购买合同没有具体签订日期,公司对签订日期不清楚,“签订合同后再开具发票也是符合商业习惯的。”

  原告代理律师介绍,如果被告方所称属实,那么在去年11月2日原告缴纳款项后,被告就应当立即出具书画的收据和发票,但实际上是时隔一个月之后才出具的。“这不符合常理。”

  庭审最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庭后调解。鲁民 记者 李后祥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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