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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套楼房因违规被勒令停工 最后依然建成

来源:新华网-现代快报 编辑:蔡娟 2013-06-29 09: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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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开建之初就被勒令停工 泰州白马镇21套楼房依然封顶]

21套楼房已经封顶

  21套楼房已经封顶

  泰州市高港区白马镇前进村从去年下半年开建的21套楼房,因为涉嫌非法占有土地、手续不全等问题,刚开工就被市、区两级国土部门勒令停工。然而,楼房最后还是建成封顶了。此事在当地引起不小的反响,村民们纷纷表示质疑。对此,镇村两级干部解释,这是新农村建设项目,尽快建成对老百姓有好处。而国土部门表示,这些房屋已经被没收,并处罚金1.27万元。

  村民反映

  国土部门

  教育用地能建“别墅”吗?

  6月25日,高港区白马镇前进村一位村民向现代快报记者反映,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村里一块10亩的教育用地变成了建设用地,建起了21套“别墅”准备销售。

  教育用地可以建“别墅”出售吗?该建设项目手续齐全吗?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前进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这件事情在村里人人知晓,很多村民多次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过,国土部门也来查过。“据说被勒令停工了。”一位姓陈的村民透露,听说是被国土部门查了,原因是存在涉嫌非法占地,手续不全等。

  “但后来又建了。”一位村民指着21套楼房说,这些楼已经封顶。“搞不清楚到底怎么回事。”许多村民反映,楼房从开建到现在,村里没有进行过任何公示。

  国土部门

  违法建筑已经没收并处罚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港分局相关负责人王松庆称,前进村的项目建设之初,他们就接到群众举报,经过调查后决定立案查处。当时查明,前进村村委会非法占用原王庄初级中学国有建设用地9.55亩,实施农民集中居住建设,涉嫌非法占地。

  2012年10月8日,高港分局曾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前进村以新农村建设项目为由继续实施建设,建成21户42间房屋,建筑面积计6842平方米。

  2012年11月26日,泰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处罚:没收白马镇前进村村民委员会在非法占用的9.55亩土地上新建的6842平方米房屋,并处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罚金合计人民币1.27万元。

  虽然国土部门早就下达了处罚决定书,但前进村的房屋还是建成封顶了。对此,工作人员解释说,“我们国土部门的处罚权没有强制性。下停工通知书,他继续施工,我们拿他也没办法。”

  工作人员同时称,即使前进村的房屋全部建成了,也是没收后移交财政部门。“财政局接受后会把它规范化,再进行手续补办。”据称,暂时还没有将相关手续移交给财政部门,要等另外几个处罚到位后,一并交给财政部门。

  村委会

  建房手续的确不齐全

  “这21套房子不对外销售,是给本村村民集中居住的。”高港区白马镇前进村党支部书记王红英介绍说,21套房子的建设主体为前进村村委会,并不像一些村民所说的那样对外销售,其实是村里实施新农村农民集中居住的建设工程。

  王红英进一步解释说,这块空地原来建有一所小学,1993年镇上拿出一块土地与学校置换后,这块地便空闲下来,一闲就闲了10多年,一直荒废着。后来,村里便决定将这块地用来集中安置农民,解决部分农民没有住宅的问题。

  “建房手续的确不齐全。但等手续都办好了,发展要等到猴年马月呢?”王红英说。

  “相关手续我们正在补办中。”高港区白马镇党委书记马才本说,根据高港区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老百姓建房要在规划范围之内,但许多老百姓不符合要求,每年迫切建房的比较多,这就要老百姓把老房子拆掉,置换到安置区。“建设集中居住区,既能解决老百姓住房的问题,也能节约土地。”

  马才本说,由于泰州大桥北接线、海军大道等道路建设的缘故,前进村部分村民将面临拆迁,根据拆迁补偿标准,平房只有1500元/平米,楼房是2050元/平米。“这样的补偿费,如果去买房肯定买不起。”马才本说,“老百姓怎么能接受。”

来源:新华网-现代快报

编辑:蔡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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