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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克斯手遇车祸小指骨折 索18万“事业损失费”

来源:荆楚网 编辑:刘仁军 2013-06-09 10: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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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轻微车祸致小指骨折 伤者称影响事业索赔18万]

荆楚网消息 本报记者刘珊 通讯员安智 实习生王筱慧

荆楚网消息 本报记者刘珊 通讯员安智 实习生王筱慧

  来源:荆楚网

  轻微车祸中,右手小指骨折,经鉴定未构成伤残。55岁的李先生却将肇事车主告上法庭,称骨折影响其演奏萨克斯谋生,提出18万元的巨额索赔,其中包括15万元“事业损失费”。

  近日,这起特殊的索赔案在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大智路法庭开庭,法官未当庭宣判。

  轻微车祸断指

  引发巨额索赔

  去年1月31日中午,李先生骑电动车经过汉口澳门路时,一辆小轿车车门突然开启,他刹车不及撞上去,连人带车倒地。

  当日,交警认定轿车车主艾先生承担全责。经诊断,李先生右小指粉碎性骨折。去年2月7日做手术,直到出院时,右小指仍没有康复。去年7月30日,经法医鉴定,并未构成伤残。

  随后,李先生要求艾先生赔偿18万元,其中包括15万元“事业损失费”,艾先生无法接受。李一纸诉状,将艾及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索赔18万元

  包括“事业损失费”

  上月,江岸区法院大智路法庭开庭审理此案,记者前往听庭。庭审中,艾先生直呼“这点小事,又没构成伤残,这么高额的索赔不合理”。

  李先生坚称,自己是一名萨克斯手,这项工作要求十个手指一个都不能少,而且要非常灵活。“我也不会干别的,自从发生事故后,一直没有工作,被告应该承担这部分损失。”

  庭上,李先生提供了一份江汉区某娱乐中心出具的证明,称李是该中心萨克斯手,月薪5000元,现右小指粉碎性骨折,已不能继续演奏工作。“55岁出事,到60岁退休,这5年的损失按每个月3000元来算,赔偿15万元不算多。”李称。

  不过,艾先生和保险公司代理人均对这份证明提出质疑,认为该娱乐中心性质不明,且李无法提供工资单和缴税单作为证明。

  专家建议投保特殊部位

  记者就此案咨询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险法教授樊启荣认为,李先生需要证明自己是专业的萨克斯手,而且证明肇事者的过失行为影响其演奏技能、进而影响收入,以及间接损失是多少、怎么来的,证据链稍有瑕疵,都存在败诉风险。

  樊启荣建议,特殊职业者可针对身体特殊部位进行投保,一旦因意外伤害致损,在肇事者投保的保险公司作出赔付后,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同样可赔付意外伤害损失。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律师葛振桦认为,目前李先生并未构成伤残,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并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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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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